和碩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15/05/28 17: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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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8)和碩-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琬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廣達電腦(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2,002,726,28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數1,664,834,259權);經票決結果,贊成1,736,616,266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399,183,243權),反對2,005,176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912,176權),無效票0權,
棄權及未投票264,104,84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63,738,840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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