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依據美國貿易法第301條強迫勞動調查結果,宣布對60個經濟體課徵至少10%的新關稅;日本商品適用與現行關稅合計最高不超過12.5%之稅率
依據日本經濟新聞本(2026)年7月24日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7月23日公布強迫勞動調查結果之最終措施,以部分貿易夥伴未充分禁止或執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為由,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60個國家及地區課徵新的10%或12.5%關稅;相關經濟體合計占美國進口約99.4%,並自美東時間7月24日凌晨0時1分起適用,接替先前依貿易法第122條課徵的10%臨時附加關稅。
日本與韓國、瑞士同被列入12.5%級距,但並非在現有一般關稅再一律加徵12.5個百分點,而是採「扣除最惠國待遇稅率(net of MFN)」方式計算: (一)原有MFN稅率低於12.5%者,新增的第301條關稅追補至12.5%。 (二)原有MFN稅率已達或超過12.5%者,不再加徵本次第301條關稅。
川普政府除本次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課徵的新關稅外,目前亦依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對汽車、鋼鐵、鋁、銅及部分半導體等涉及國家安全的特定產品實施產業別關稅。本次第301條關稅原則上不與特定第232條關稅重複課稅,亦即日本汽車、鋼鐵及部分半導體等主要輸美品項仍依據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處理,USTR列出排除項目包括: (一)鋼鐵、鋁、銅及其部分衍生產品; (二)乘用車、輕型卡車、汽車零組件; (三)中大型商用車及零組件; (四)已納入第232條措施的部分半導體及相關產品。
對日本而言,本次措施雖使部分一般商品的關稅由10%提高至12.5%,但汽車、鋼鋁及部分半導體等主力輸美品項並未疊加本次關稅,實際影響將取決於個別產品品項是否納入豁免。(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