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35)中福-本公司接獲證交所通知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暨日期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4/2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 定之情事辦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本公司公告申報之114年度財 務報告,經主管機關通知本公司應洽會計師重新查核並於期限內重行 公告申報,惟本公司逾期仍未辦理,爰公告自115年4月29日起停 止買賣。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5/04/29 5.因應措施: 本公司為提供足夠且適切之查核證據供簽證會計師就 114 年度財務 報表涉及採權益法投資公司即福興公司之會計項目予以重新查核並 更新查核意見,前分別於115/04/01、04/09及04/16接連函催請福興 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本公司董事長亦於04/01及04/09另以福興公司董事身分請求公司召 開董事會討論114年財報事宜,但截至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均未獲 置理。就此,本公司將繼續向福興公司追索其114年經董事會通過及 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合法合規財報,待取得後請簽證會計師執行查核 並提出更新查核意見,重行公告申報。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