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電 公告本公司更補正114年第一季至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書及iXBRL
(115/08/20 13:53: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84)大豐電-公告本公司更補正114年第一季至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書及iXBRL

1.事實發生日:115/08/20
2.公司名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補正114年第一季至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書及iXBRL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第一季至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書及iXBRL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0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7
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9
114年第四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66
114年第四季個體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4
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6
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免揭露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免揭露
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免揭露
114年第四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免揭露
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免揭露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請詳附表四/p.50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請詳附表四/p.57
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請詳附表四/p.59
114年第四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請詳附表四/p.66
114年第四季個體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請詳附表四/p.54
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報/附註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為他人
背書保證:無此情事/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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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142,918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511,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8.95%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42,918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142,918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511,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8.95%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42,918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35,665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511,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17.0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35,665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35,665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511,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17.0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35,665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母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2,046,000
母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備註: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前12個月內之從事背書保證應評估是否與業務往來金額相當,背書保證
個別對象以不超過對其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其最近其財務報表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簽證之財務報表。
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
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註8: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
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雄大大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4日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契約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於原
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惟民國115年7月經內部覆核認定其合約條款之
法律責任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
合約中約定大大寬頻公司與高雄大大公司及非關係企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合計採購
金額若不足15,500仟元,應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故背書保證餘額係以共
同採購之最低採購金額依合約剩餘期間總額列示;背書保證係因連帶責任產生,因非屬
資金需求性質而無發生融資行為,且合約期間內未有採購金額不足之情事,故無實際動
支金額。
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所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辦法」之得背書保證對象,且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係已超限。
民國115年7月評估係屬背書保證行為後隨即展開改善計畫,已於民國115年7月24日與遠
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
連帶責任」之條款自本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背書保證責任遂已解
除。
上述背書保證情形大大寬頻公司已於民國115年7月2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高
雄大大公司經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同意,背書保證情形追認且已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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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178,585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65,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1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78,585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178,585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65,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1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178,585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42,320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65,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9.3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42,320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42,320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65,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9.39%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42,320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母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1,860,000
母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備註: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前12個月內之從事背書保證應評估是否與業務往來金額相當,背書保證
個別對象以不超過對其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其最近其財務報表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簽證之財務報表。
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
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註8: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
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雄大大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4日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契約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於原
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惟民國115年7月經內部覆核認定其合約條款之
法律責任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
合約中約定大大寬頻公司與高雄大大公司及非關係企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合計採購
金額若不足15,500仟元,應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故背書保證餘額係以共
同採購之最低採購金額依合約剩餘期間總額列示;背書保證係因連帶責任產生,因非屬
資金需求性質而無發生融資行為,且合約期間內未有採購金額不足之情事,故無實際動
支金額。
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所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辦法」之得背書保證對象,且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係已超限。
民國115年7月評估係屬背書保證行為後隨即展開改善計畫,已於民國115年7月24日與遠
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
連帶責任」之條款自本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背書保證責任遂已解
除。
上述背書保證情形大大寬頻公司已於民國115年7月2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高
雄大大公司經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同意,背書保證情形追認且已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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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671,148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18,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67%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671,148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671,148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18,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67%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671,148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48,197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18,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4.16%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48,197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48,197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418,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4.16%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48,197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母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1,674,000
母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備註: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百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前12個月內之從事背書保證應評估是否與業務往來金額相當,背書保證
個別對象以不超過對其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其最近其財務報表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簽證之財務報表。
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
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註8: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
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雄大大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4日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契約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於原
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惟民國115年7月經內部覆核認定其合約條款之
法律責任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
合約中約定大大寬頻公司與高雄大大公司及非關係企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合計採購
金額若不足15,500仟元,應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故背書保證餘額係以共
同採購之最低採購金額依合約剩餘期間總額列示;背書保證係因連帶責任產生,因非屬
資金需求性質而無發生融資行為,且合約期間內未有採購金額不足之情事,故無實際動
支金額。
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所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辦法」之得背書保證對象,且高雄大大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係已超限。
民國115年7月評估係屬背書保證行為後隨即展開改善計畫,已於民國115年7月24日與遠
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
連帶責任」之條款自本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背書保證責任遂已解
除。
上述背書保證情形大大寬頻公司已於民國115年7月2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高
雄大大公司經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同意,背書保證情形追認且已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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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四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735,190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735,190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735,190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735,190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53,271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9.16%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53,271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53,271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558,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9.16%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53,271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母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1,488,000
母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備註: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百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前12個月內之從事背書保證應評估是否與業務往來金額相當,背書保證
個別對象以不超過對其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其最近其財務報表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簽證之財務報表。
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
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註8: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
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雄大大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4日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契約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於原
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惟民國115年7月經內部覆核認定其合約條款之
法律責任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
合約中約定大大寬頻公司與高雄大大公司及非關係企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合計採購
金額若不足15,500仟元,應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故背書保證餘額係以共
同採購之最低採購金額依合約剩餘期間總額列示;背書保證係因連帶責任產生,因非屬
資金需求性質而無發生融資行為,且合約期間內未有採購金額不足之情事,故無實際動
支金額。
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所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辦法」之得背書保證對象,且高雄大大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係已超限。
民國115年7月評估係屬背書保證行為後隨即展開改善計畫,已於民國115年7月24日與遠
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
連帶責任」之條款自本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背書保證責任遂已解
除。
上述背書保證情形大大寬頻公司已於民國115年7月2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高
雄大大公司經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同意,背書保證情形追認且已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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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報iXBRL/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818,056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25,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55%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818,056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818,056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25,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55%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2,818,056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38,667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25,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0.9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38,667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編號:2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公司名稱:杰廣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關係:5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38,667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372,00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325,50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0.9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38,667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N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
備註:註8
母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1,302,000
母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合計:0
備註: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百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
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如總額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前12個月內之從事背書保證應評估是否與業務往來金額相當,背書保證
個別對象以不超過對其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其最近其財務報表係指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簽證之財務報表。
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
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註8: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
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雄大大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4日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契約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於原
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惟民國115年7月經內部覆核認定其合約條款之
法律責任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
合約中約定大大寬頻公司與高雄大大公司及非關係企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合計採購
金額若不足15,500仟元,應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故背書保證餘額係以共
同採購之最低採購金額依合約剩餘期間總額列示;背書保證係因連帶責任產生,因非屬
資金需求性質而無發生融資行為,且合約期間內未有採購金額不足之情事,故無實際動
支金額。
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非大大寬頻公司及高雄大大公司所訂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辦法」之得背書保證對象,且高雄大大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係已超限。
民國115年7月評估係屬背書保證行為後隨即展開改善計畫,已於民國115年7月24日與遠
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
連帶責任」之條款自本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背書保證責任遂已解
除。
上述背書保證情形大大寬頻公司已於民國115年7月2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高
雄大大公司經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同意,背書保證情形追認且已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9.因應措施:更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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