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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寶利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喜來登酒店(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二樓新屋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自民國115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0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5年3月30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股務室)。 3.受理處所:寶利徠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長發路406號,電話:03-385-3934分機:368)。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4月25日至115年5月24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