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仁新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15/08/05 15:24:28)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96)仁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 115/08/05 2.原公告申報日期: 115/04/2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4年12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另於115年4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正「114年度第 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於115年6月3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將原有股 票面額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1元,業經經濟部115年7月17日經授商 字第11530103990號函核准在案,並將於115年8月31日全面換發股票, 故依據「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疑義問答」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 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修訂,本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辦法於申報生效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 應調整認股價格及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股數。 修訂前內容: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 少時,認股價格應於新股換發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 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第八條 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 權: (一)∼(三)(略) (四)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修訂後內容: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於申報生效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 份增加或減少時,應依下列第一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 台幣分為止,分以下捨去不計),並依下列第二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每單位 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計算至一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則捨去不計)。前述 認股價格及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股數之調整,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X調整前每單位認 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後認股價格 第八條 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 權: (一)∼(三)(略) (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 交易日前一日止;前述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 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五)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修訂第七條(四)及新增第八條(四),之後條次編號,依序順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 •相關個股: 6696仁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