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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福懋-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2)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 (3)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敏章 (4)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建寬 (5)董事:謝明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