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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仁寶-代子公司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其所持有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5/10/23~115/10/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10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之31.7352%股權 預計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347,500千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蘇州昆穎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人民幣307,000千元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實際作業流程及投資協議與股東協議約定進行,並以多項交割先決條件 已完成為前提,包括但不限於已取得必要政府機關核准。 本交易將與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現金增資同日辦理交割, 並屬整體交易架構之一部分。於交割完成後, 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對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之持股 將降至49%;另根據股東協議之約定,後續蘇州昆穎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有權於特定期間內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向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 購買部分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股權, 並配合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員工股權激勵計畫之實施, 使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對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之持股比例降至40%。 投資協議亦設有與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交割後 營運績效連動之績效對價(earnout)機制。 倘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於交割後之營運表現 達成協議所約定之條件,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 得依投資協議之約定進一步取得額外之績效對價。 上述相關條款均屬本交易之一部分,不致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產生其他重大影響。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交易於取得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 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計持有金額: 人民幣20,082千元(重衡量前金額) (2)累計持股比例:直間接持股49% (3)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 占總資產之比例: 0.4% (2)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1.1% (3) 營運資金數額: 台幣3,048,110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優化集團全球資源配置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5年 10月 2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賴明陽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123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考量投資協議中設有與交割後營運績效連動之績效對價機制, 倘仲穎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於交割後之營運表現 達成協議所約定之條件,交易對價將相應增加。為保留交易執行之彈性及效率, 董事會並決議授權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 全權處理相關價格調整、付款及其他未盡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