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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統一超-代子公司伸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105號部分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5/6/26~115/6/2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承租坪數約 1,800坪 每單位價格: 1. 2026/08/01至2027/07/31:每坪新臺幣 662.2元 (未稅) ; 2. 2027/08/01至2028/07/31:每坪新臺幣 668.8元 (未稅) ; 3. 2028/08/01至2029/07/31:每坪新臺幣 675.5元 (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 42,145,097元 (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捷盟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選定關係人之原因:符合交易雙方之業務發展需求 前次移轉所有人:惟興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日期2024/4/1 前次移轉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 829,776仟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支付 1,191,960元 (未稅)∼1,215,900元 (未稅) 間,依合約條件。 契約限制條款: 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 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新台幣 47,630,664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葉芷宜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4)北市估字第000352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蔡勝文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622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5年 6月 26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63,270,323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