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陸 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土地
(115/08/07 16:30: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03)欣陸-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段四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8/7~115/8/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總面積共計30,822.65平方公尺(約9,323.86坪),交易總價新台幣(以下同)19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三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聯屬公司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交易相對人的出價符合估價報告結果。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禮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81年6月、民國82年5月及民國87年8月。
前次移轉金額:合計共323,020,963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15億元,需達成土地開發履約條款始得認列。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未依契約約定期間完成土地開發履約條款,雙方得終止契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依據:估價事務所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同意。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1,964,215,183元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1,940,055,453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廖逢麟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致嘉、張永騰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廖逢麟:(96)北市估字第000122號
張致嘉:(109)北市估字第000289號
張永騰:(115)北市估字第000362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產活化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 8月 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交易對象為聯屬公司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股權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故於母公司欣陸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報僅認列75%處分利益,其餘屬集團內
未實現利益則遞延認列。
(2)土地開發履約條款,預計於未來12至24個月完成。
(3)三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尚在設立登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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