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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3)蜜望實-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訓民 董事長 陳陸熹 副董事長 陳丁宗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 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115/06/11-118/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姓名:林訓民 職稱:董事長 姓名:陳陸熹 職稱:副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訓民董事長擔任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陳陸熹副董事長擔任蜜望實香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蜜望實電子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英倫路999號27幢A4F2U8單元201 蜜望實香港有限公司,地址: 香港沙田火炭禾穗街22-28號沙田工業大廈3樓A,C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