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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4)群益期-群益期貨公告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5年6月16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之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參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2.5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及財務結構, 以提高調整後淨資本額比率。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