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15/09/21 15:59: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34)崇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2,5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千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僅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以不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簡單
算數平均數擇一之70%訂定。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上述規
定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計375仟股供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10%,計250仟股對外辦理
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75%計1,875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資金來源、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
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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