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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擬自116年度起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5/09/24 2.變動之性質: 變更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 自116年度起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變更為 公允價值模式。 4.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 (1)對115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實際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3,175,039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981仟元,遞延所 得稅負債增加485,933仟元,淨值增加2,688,125仟元。 (2)對115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預計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2,990,517仟元,不動產及設備增加214,589仟元,遞延 所得稅資產減少919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490,651仟元,淨值增加 2,713,536仟元。 (3)對115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預計影響: 資產減損損失增加311仟元,投資性不動產利益增加23,535仟元,折舊及攤銷 費用增加2,647仟元,所得稅費用增加4,645仟元,本期淨利增加15,933仟元,其 他綜合損益增加9,479仟元,合併綜合損益總額增加25,412仟元。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115年1月1日保留盈餘增加2,628,635仟元。 6.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政策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7.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簽證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無 8.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業已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第六條暨審計準則620號「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規定,逐項評估投資性不 動產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及對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估專家報告執行必要之查核 程序,並未發現有不合理之處。 9.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0.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15年9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16年起變更投資性不動產 之後續衡量方式,後續將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董事會決議改變會計政策事項,尚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