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64)泰偉-公告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4/01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 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114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5/04/0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