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22.36725189%彌補虧損案
(115/03/30 15:02: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85)新零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30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3.減資金額:新台幣154,377,180元
4.消除股份:15,437,718股
5.減資比率:22.36725189%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35,815,7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5/18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5,0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9.33%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提請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並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223.6725189股(即每仟股換發776.327481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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