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普勒斯 引進外人投資審查新機制
賽普勒斯外人直接投資審查架構已自2026年4月2日生效;該國於2025年11月14日公布第194(I)/2025號法律,指定財政部為主管機關,要求外國投資人在完成投資前,須事先書面申請並取得核准。
審查架構範圍涵蓋關鍵基礎設施、金融服務、不動產等敏感產業,以及敏感資訊取用權、媒體多元性、關鍵技術與關鍵投入品供應等項目。賽普勒斯、克羅埃西亞及希臘為2025年引進相關國內法規的歐盟成員國;截至2025年底,所有歐盟成員國均已建立本土規範。
歐盟成員國於2025年向歐盟執委會通報667件投資案,較2024年的477件增加40%,為歐洲合作機制運作以來最大年度增幅。自2021年首個完整運作年度起,通報案件由414件增至667件,成長61%;提交通報的成員國亦由13國增至21國。(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