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58)日盛台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337,703,2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1~115/05/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43~23.08,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七:擬提報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案,謹提請 審議。(本案業經115年3月10日第1屆第25次審計委員會 同意通過在案)說 明:1.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評估試算基礎及建議方案(附件C7- 2)。 擬建議(一)買回股數:採方案1.買回2,000,000股, (二)買回價格區間:採方案3.價格區間12.43元~23.08元。 2.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337,703仟元整。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6,160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15年03月11日起至115年05月10日止,預計買回2,000仟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2.43元至23.08元整,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授權董事長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3. 本案業已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附件C7-3至C7-5)。 4.依據規定,擬由董事會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參閱(附件C7-6)。 5.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5年3月10日第22屆第53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0.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1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簡志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評估結論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及資產總額、股權淨值下降外,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朱士廷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