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外國發行人於境外募集與發行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得向櫃買中心申請雙掛牌,促進債券商品多元化,擴大我國債券市場規模
為擴大我國債券市場發展,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建議參考國際主要債券交易市場雙(多)邊掛牌作法,調整我國專業板國際債券上櫃制度,開放外國發行人一部或全部於境外發行僅銷售予專業投資人之外幣計價政府債券、普通公司債或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得為櫃檯買賣之有價證券,外國發行人得依其發行總額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掛牌為雙掛牌之國際債券,金管會並已納入「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計畫(Asia Innovation Capital,AIC)」推動。
配合前開開放建議,金管會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近日發布行政函令,指定前揭證券得為櫃檯買賣之有價證券,並配套要求外國發行人申請國際債券雙掛牌,應符合註冊地國法令規定,同時申請於國外證券交易所掛牌,且該外國證券交易所之主管機關已與金管會簽署監理合作協議者,並應由外國發行人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另櫃買中心配合本案開放修正「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爰規定前述有價證券國際債券之櫃檯買賣,外國發行人、證券商及專業投資人應依櫃買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金管會表示,為持續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國際競爭力,開放於境外市場發行之優質國際債券來臺雙掛牌交易,吸引更多優質發行人參與,亦可提升相關中介機構承銷業務發展機會及國際經營能力,促進債券商品多元化,讓國內專業投資人能有更多樣化的債券配置選擇,提升我國債券市場規模,助力台灣邁向亞洲籌資中心的目標。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