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10)連展投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5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101,639,470元 4.消除股份:110,163,947股 5.減資比率:38.351146% 6.減資後股本:1,770,867,8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6/17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77,086,78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 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 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減資換發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2)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換 票基準日、新股掛牌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3)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或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致減資 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本次減資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因素需變更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本次減資案尚須提報股東會決議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