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33)雷虎-澄清媒體報導:本公司承攬陸軍採購案晶片原產地確為法國,已依法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調解案號:調1150235號)
1.事實發生日:115/07/15 2.公司名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就承攬陸軍後勤指揮部「沉浸式訓練型無人機採購案」 (下稱本採購案)之驗收爭議,說明如下: (一)事實:晶片原產地確為法國 本採購案所用飛行控制晶片為意法半導體(STMicroelectronics)產品,原廠官方資訊 及進口包裝標籤均明確標示「Country of Origin: FRANCE」。晶片表面所示「CHN」 字樣,為封裝測試地標示,非原產地標示,此節業經意法半導體原廠正式確認。本公司 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完全符合本採購案契約及財政部「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之明 文規定。 (二)事實:機關驗收程序未依法踐行 按《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1項、同法施行細則第97條第1項及本採購案契約通用條款規 定,驗收結果不符者,招標機關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並辦理複驗,複驗以2次為限。 本採購案僅辦理一次驗收,即逕行認定不合格,並發函主張解除契約、沒入履約保證金 及追繳違約金,未依上開規定辦理複驗程序。 本公司於115年5月13日獲告知晶片標示疑義後,翌(14)日即回函說明,並提出原廠 原產地證明文件。 (三)本公司已採取之法律程序 本公司已委請天衡國際法律事務所李秉錡律師及江佩蓁律師,就上開程序及實體爭點, 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調解案號: 調1150235號),依法定程序處理本爭議。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法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本案後續進展如有應公告之重大訊息, 將依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