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就歐盟對其脂肪酸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措施向WTO提起爭端案獲部分勝訴
(115/07/20 11:50:37)

印尼就歐盟對其脂肪酸(fatty acid)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措施向WTO提起爭端案(DS622)獲部分勝訴

一、印尼前於2024年向WTO提起DS622爭端案,主張歐盟對其脂肪酸(fatty acid)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違反《反傾銷協定》相關規定,包括歐盟主管機關於計算傾銷差額、正常價格、出口價格及損害認定等方面之方法與程序不符WTO規範,並質疑歐盟採行未明文之計算方法,致印尼產品遭受不公平待遇。

二、WTO於本(2026)年7月8日公布專家小組報告,駁回印尼多數主要法律主張,惟支持部分技術性請求,主要認定歐盟於部分交易之匯率換算未符合《反傾銷協定》規定,致傾銷差額計算及最終反傾銷稅額受到影響,因此要求歐盟就相關部分採取符合WTO規範之措施;惟專家小組並未認定歐盟整體反傾銷措施違反WTO規則。

三、印尼貿易部將本案定位為「部分勝訴(partial victory)」,貿易部長Budi Santoso表示:
(一) 雖然專家小組僅支持部分主張,但確認歐盟於傾銷差額計算方法存在不一致情形,仍具有重要法律意義,可作為印尼後續維護出口權益及推動公平、以規則為基礎國際貿易之重要依據。
(二) 印尼政府將持續運用WTO爭端解決機制、雙邊及多邊貿易外交等各項工具,爭取印尼脂肪酸產品持續進入歐盟市場。

四、印尼貿易部新聞稿另指出,印尼政府後續將與國內脂肪酸產業、相關公協會及法律專家進行深入協商,研議市場調整策略,以降低本案對印尼棕櫚油下游產業鏈及脂肪酸出口之影響,同時持續透過貿易外交及經濟合作維護歐盟市場進入,提升印尼相關產品之國際競爭力。(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