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46)藥華藥-本公司於115/8/8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本公司接獲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之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簡稱AOP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仲裁地法蘭克福)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ICC Case No. 25808/PTA/XZG 4.事實發生日:115/08/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繼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針對本公司與AOP間仲裁案於2025年2月17日 第一階段「部分仲裁判斷」(First Partial Final Award)認定本公司遲 延部分,本公司已依法提起撤銷程序,現正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中。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2026年8月7日接獲ICC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Second Partial Final Award)主要內容如下: 仲裁庭認定AOP應向本公司支付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間積欠貨款及權利金 ,合計金額超過一千七百萬歐元。 有關遲延5個月取得歐洲藥證及4.5個月供貨,與上述AOP積欠貨款及權利金相 抵後,裁定金額分別為31,319,250.27歐元及34,561,864.00歐元。 有關2019至2021年藥物採購價格的爭議,裁定本公司退還31,601,477.50 歐元 ,並按基礎利率加5%計算、最高不超過6%的年利息。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2025年全年營收達新台幣156億元;2026年1至7月累計營收已近新台幣 145億元,財務狀況健全。考量2023年下半年起至今AOP積欠權利金,加計貨 款,合計近億歐元,目前仲裁判斷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研擬撤銷仲裁判斷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另就AOP於台灣時間2026年8月8日發布之新聞,及今日媒體網路報導,本公司 說明如下: 有關AOP稱本公司積欠其款項達上億歐元,並非事實,係AOP自行單方推算結果 ,並非本次仲裁判斷裁定內容。事實上,AOP積欠本公司權利金,加計貨款, 已近億歐元。 有關AOP稱本公司「超額定價最高達900%」,僅涉及2019年至2021年特定期間之 貨款計算。目前仲裁判斷僅採用AOP專家證人的計算方式,本公司將研擬撤銷 仲裁判斷事宜。 有關AOP稱本公司「另有約6,500萬歐元溢收款項」,係AOP自行單方推算,並非 本次仲裁判斷裁定內容。 目前AOP官網內容並非完整官方裁決內容,有關本公司仲裁案相關進度,請依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