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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揚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修訂11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15/11/0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8/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5年08月05日公告董事會決議 通過「11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修正前後條文如下: 修正前條文: 第三條 認股權人資格及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 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做為審核發放數量 時之依據,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認股權人具經理人與具員工 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 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二)項 略
修正後條文: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 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做為審核發放數量時之依據,由董事長核定後, 提報董事會決議。惟認股權人具經理人與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 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二)項 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