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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8)義隆-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受民事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泓宇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重訴字第147號 4.事實發生日:115/10/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115年10月22日收受泓宇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泓宇星公司)提出之民事起訴狀,起訴狀內聲稱泓宇星公司就2021年該年度向本公 司訂購而未售出的庫存產品,要求本公司有協助處理並賠償損害。針對未售出的庫存產 品而產生美金(以下同)358,756元之損失,主張本公司應給付泓宇星公司358,756元作為 損害賠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