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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4)富裔-公告補行115/03/30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34、41地號等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3/30~115/3/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3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34地號每坪1,630千元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41地號每坪1,900千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福帝開發(股)公司為實質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本公司自有資金有效運用,擬選定向 關係人福帝開發有限公司取得土地,加速土地之取得業擴展。 關係人福帝開發有限公司於113年9月向自然人陳鳳玉取得土地,其相互關係為非關係 人,合計金額約新台幣36,000千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契約簽訂後依買賣契約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參酌專業估價報告及評估關係人交易成本之合理性,由雙方議定之。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34地號,估價金額為3,146千元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41地號,估價金額為123,818千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連琳育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66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升獲利之效率,運用關係人之資源有效整合。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5年03月30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