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603)長榮-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5/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63,520,5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7,256,45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317,98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1,574,43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5,469,52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EMA因應營運需要,購置船舶、貨櫃及向金融機構辦理融資貸款案, 將由母公司(EMC)為其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72,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479,66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54,400,69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57,960,2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8.7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5.7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以及對GMS、EMU 背書保證餘額已於95/11/10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標準,對EGH背書保證餘額已於 107/5/14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標準及於 107/8/13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標準,對 EMA背書保證餘額已於110/12/27達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三款之標準,且分別已於 95/11/10、107/5/14、107/8/13及110/12/27 辦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