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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3)永彰-(補充115/04/28公告)公告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訟起訴狀已由原告自行撤回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全筑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永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訴字第1535號 4.事實發生日:115/09/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115年4月28日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通知,客戶全筑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原告於115年9月1日自願撤銷此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性。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法定程序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