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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廣宇-公告董事會決議委任綠意開發擔任實施者辦理本公司新店廠區都市更新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
1.契約種類:委任申請都更計劃 2.事實發生日:114/5/13~114/5/1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綠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將以本公司新北市新店區安和段106及108地號二筆土地,委任綠意開發為實施者,併同鄰近土地合計七筆,向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申請。 (2)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為冠宏及勤熙兩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算,更新前之權利價值分別為1,705,520,000元及1,688,531,274元。 (3)更新後,本公司應分配權利價值將以新北市政府核定本案權利變換計畫為準。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冠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更新前本公司權利價值為1,705,520,000元(權利價值比例90.7646%),更新後可分配價值2,081,559,031元。 (2)勤熙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更新前本公司權利價值為1,688,531,274元(權利價值比例90.8467%),更新後可分配價值2,058,479,976元。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冠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王俊雄 (2)勤熙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姚承欣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冠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01中市地估字第000021號(換發) (2)勤熙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11)彰縣估字第000018唬 8.取得之具體目的:為活化及提升公司資產價值、強化股東權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5月13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5月13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