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84)大豐電-代子公司高雄大大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5/07/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大大寬頻(股)公司及杰廣(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公司及無業務往來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5,12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79,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9,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聯合採購專案合約承諾服務給付之每月合計最低金額,不足時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 負連帶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72,7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94,89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雙方就聯合採購專案合約簽訂增修協議書,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 負連帶責任」之條款自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 (2)日期: 115/07/28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681,30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9,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4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高雄大大於115年7月28日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職權出具同意書通過,且於同日 經其母公司大大寬頻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高雄大大背書保證情形暨背書保證 責任已解除。 (2)高雄大大及其母公司大大寬頻原與遠傳電信簽訂之網路訊務轉送服務契約, 約定大大寬頻、高雄大大及杰廣公司須合併計算最低聯合採購量,其實質内涵 在於聯合採購取得經濟優惠,故於原始締約時評估未發現有背書保證之情事; 嗣後為大大寬頻申請上市而經內部覆核認定,高雄大大、大大寬頻及杰廣公司 於該合約承諾就遠傳電信提供之服務給付每月合計最低金額,且不足時就差額 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其法律責任已構成互為彼此背書保證。然杰廣 公司不符高雄大大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辦法所規定背書保證之對象資格, 且高雄大大對母公司大大寬頻及杰廣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超限。為改善以符合 法令規範,高雄大大已啟動與遠傳電信之協商程序,並已於115年7月24日 簽訂增修協議書,雙方同意原合約承諾「就差額部分之付款義務負連帶責任」 之條款,自增修協議書生效日起停止適用並失其效力,即前項之背書保證 責任遂已解除。 (3)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杰廣2,072,742; 大大寬頻600,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杰廣831,256; 大大寬頻163,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