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11)台通-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對本公司董事長起訴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李慶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偵字第308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就本公司董事長李慶煌因涉犯偽證罪 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當事人將委由律師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係董事長個人事項,與本公司營運及財 務業務無涉,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將委由律師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