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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4)中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向本公司提起拆屋還地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被告:中連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基隆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審重訴字第7號 4.事實發生日:115/07/2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基隆站土地出租於新竹物流(股)公司,場站內部分土地 計451.31平方公尺為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所有(此系因地震土地位移,基隆市政府辦理 全面土地重測,使知有占用情事),國有財產署認為本公司及新竹物流(股)公司未取得 合法使用權,無權占用,國有財產署要求土地騰空返還,並請求不當得利自115年3月起 每月新台幣9,074元至拆屋還地止,其所請求拆屋還地之土地公告現值計新台幣 10,012,750元。 6.處理過程:因本公司不具申請取得合法權源要件,114年已請承租方新竹物流(股)公司 辦理取得合法使用權,目前尚在辦理中。現收到訴訟文後,本公司擬先申請調解,促 成雙方和解。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如取得合法使用權,本公司每月應給付國有財 產署新台幣9,074元,若土地騰空返還,新竹物流將終止租約,對本公司之影響為每月 營收減少新台幣255,797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若為調解不成,再為後續答辯訴訟。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