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銳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600萬股,每股15.60元
(115/04/09 16:43:3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93)保銳-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及經11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6,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114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20,000,000股,分二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之價格:以115年4月9日董事會為定價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60元。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最近股價情形,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辦理之,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之籌資時效性及可行性,以及私募股票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並強化與策略性投資人間更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本次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4/09
11.參考價格:19.50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5.6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相關個股:  8093保銳
•相關產業:  電源供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