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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6)永昕-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晟德大藥廠(股)公司 (2)法人董事代表人:晟德大藥廠(股)公司代表人陳佩君 (3)法人董事代表人:佳軒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4)法人董事代表人:中加投資發展(股)公司代表人李懿欣 (5)獨立董事:呂瑞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許可董事從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佳軒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2)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3)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8號院2號樓1層1110 (2)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 蘇州工業園區桑田街218號生物醫藥產業園二期樂澄廣場 5樓E533單元 (3)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廣州市白雲區廣州民營科技園科泰一路2號之一 產業互聯網創新中心3棟2層201-16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生醫業 (2)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生醫業 (3)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氫能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