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鼎-KY 公告本公司變更上櫃承諾事項
(115/10/06 23:09:0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543)桓鼎-KY-公告本公司變更上櫃承諾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5/10/06
2.公司名稱:桓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上櫃時承諾於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第十九條:
「本公司因直接或間接放棄對興鐵新型建材(上海)有限公司、歐華瑪新型建
材(上海)有限公司及崇佑(中國)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或直接
或間接處分該等公司持股,致本公司將喪失對該等公司之實質控制力時,須
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獨立董事均應出席並表示意見。上開決
議內容及爾後該辦法之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予以揭露,並
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且本公司處理辦法爾後如
有修訂,依承諾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二)因處分子公司及調整營運重心,故申請修改承諾事項部分內容,業經櫃檯買
賣中心民國114年9月26日證櫃監字第11400081902號函同意修改,並於民國
115年5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條文
內容,於11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1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相關
條文如下:
第十九條:本公司因直接或間接放棄對興鐵新型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及歐華瑪新
型建材(上海)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或直接或間接處分該等公司持股,致
本公司將喪失對該等公司之實質控制力時,須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
且獨立董事均應出席並表示意見。上開決議內容及嗣後本處理程序之修訂,應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予以揭露,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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