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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斯科技* 公告本公司115/03/30董事會決議115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更正公告決議日期)
(115/03/30 23:17:05)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40)格斯科技*-公告本公司115/03/30董事會決議115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更正公告決議日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無 參與本次私募對象為仟鑽股份有限公司及成大職業帆船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12,500,000。 5.得私募額度:300,000,000。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次私募案之應募人應以現金方式出資,且私募每股價格不低於 股票面額。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參 考價格: (1)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選擇系統內該興櫃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 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 淨值。 (3) 擬以不低於上述二項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參考價格七成訂定。 (4) 上開價格訂定之依據,均係遵照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特效, 為能達到即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 自由轉讓,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進而擴大 公司營運規模,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3/30 11.參考價格:22.5。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4。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 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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