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引力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15/09/24 19:14: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29)地心引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24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48,296,519元
4.消除股份:14,829,652股
5.減資比率:45%
6.減資後股本:181,251,3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11/17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8,125,13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
例銷除,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
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
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
(2)本次減資換發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本案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於完成主管機關相關程序後,依
股東會授權由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換發股票作
業計畫及辦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
(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或因主管機關要求、法
令規定及客觀環境變動,致本次減資相關事項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長於股東會決議及法令許可範圍內辦理;依法應另提董事
會或股東會決議之事項,仍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公司已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來函日期為
民國115年07月02日,文號為 證櫃監字第1150201286號,要求事項為
於民國116年5月15日前公告之116年第1季財務報告淨值必須高於股本
十分之三以上。本次減資緣由、健全營運計畫及落實執行之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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