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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3)朋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蘇州冠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案
1.董事會日期:115/02/26 2.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 蘇州冠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之目的: 子公司蘇州冠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冠禮」)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申請上市交易,係為提高市場知名度及提升公司競爭力。本公司目前直接 持有蘇州冠禮公司86.59%的股權,如順利完成上市程序,有望對本公司形象及業 務帶來正面效益,並提升本公司轉投資價值,本公司及所有股東將共同受益。 5.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 (1)對財務的影響 A.蘇州冠禮A股上市有利於增加本公司股東權益,蘇州冠禮因市場地位及公司 形象等提升,在中國所經營業務擴大,有利於增加歸屬於本公司的淨利潤。 B.改善財務結構與減輕財務費用 蘇州冠禮如順利A股上市,將可增加本公司籌資管道,取得更多元化的中國 子公司在地資金來源,將可有效降低目前資本成本,減輕財務費用。 C.未涉及原股東股份轉讓 本次公開發行後本公司仍保有對蘇州冠禮的控制地位,且本次股票上市計畫 採取公開發行新股方式進行。 (2)對業務的影響 A.蘇州冠禮藉由A股上市,可進一步提升本公司在地的企業社會形象,吸引優秀 人才,並藉由員工認股等獎勵措施確保核心人員的穩定性,有助公司拓展集 團業務的發展前景。 B.蘇州冠禮通過本次A股上市,可利用募集資金再投資,複製既有的成功模式拓 展中國市場,以進一步提升產能規模、增加研發技術能量,並可進一步提高 行業競爭門檻與公司既有價值優勢,為公司帶來獲利。 6.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方式: 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與現行相同,未來無預計調整。 7.預計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對公司之影響: 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與現行相同,未來預計無影響。 8.股權分散之方式及預計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 (1)子公司股權分散之方式 蘇州冠禮擬辦理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 板上市,股票面值為每股人民幣1元,根據上市地相關法規,本次股權分散方式 如下: A.分散方式 公開發行股票,具體方式為發行新股,不涉及本公司既有股份轉讓,採取網下 對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中國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 B.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依據上市地相關法規,公開發行股票數量需達到發行後股本總數25%以上 (預計7,000萬股),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準;若蘇州 冠禮日後順利獲得A股上市之許可,將於辦理上市前股權分散時,事先委請獨立 專家就釋股數量及價格之合理性或對本公司股東權益影響出具意見書,並將專家 意見書提請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再次提報董事會討論。 (2)預計降低之持股比例 蘇州冠禮擬辦理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上市,採發行新股,不涉及本公司既有股份轉讓,根據上市地相關法規,本次新股 發行對象為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適格的投資者, 本公司不會參與認購,預計發行新股後本公司之持股比率為64.95%。 9.價格訂定依據: 根據上市地相關法規,價格訂定方式需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10.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之特定對象: 根據上市地相關法規,本次新股發行對象為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深圳證券 交易所規定適格的投資者,本公司不會參與認購。 11.是否影響公司繼續上櫃: 蘇州冠禮如順利於A股上市,並不影響本公司於台灣繼續上櫃。 12.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就前開討論事項(項次4至項次11)進行審議日期:115/02/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蘇州冠禮公司考量長遠發展,向中國主管機關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A股), 惟目前仍尚未送件,未來送件時點及申請期間長短實仍存有不確定性及不可預測性。 (1)為配合蘇州冠禮辦理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上市的工作需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根據上市方案的 實施情況、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意見及上市地法令規範、市場條件、或視實際 適用情況進行調整,並全權處理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委任 專業顧問、決定本次發行的發行條件、發行時間、發行數量、發行對象、發行 方式、定價方式、發行價格(包括價格區間和最終定價)、發行基準日、是否實施 戰略配售、募集資金用途、修改並簽署避免同業競爭協議、穩定股價承諾函、 其他承諾函、確認函及相關文件,以及辦理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的事項。 (2)本案直至執行結束或另有討論決議後方始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