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15/03/31 19:4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02)樺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3/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31
(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5/06/30
(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36號2樓(福容大飯店玫茉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30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方式:1.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5月2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停止股東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115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15年4月3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
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B1),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115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2-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本公司擬定115年4月24日至115年5月4日為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期間,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5年5月4日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2-2)受理方式: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民國115年5月4日17時前,將申請書表
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
寄送達受理處所。(受理處所:台北市南港路三段50巷16號四樓,
聯絡電話:02-27825881)。
(2-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