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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1)中信金補充說明本公司110年11月1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補充)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壹佰零參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A、B、C三種券,其中A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拾伍億元整,B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肆拾捌億元整,C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肆拾億元整。(補充)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補充)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A券發行期間為3年,券發行期間為7年, C券發行期間為10年。(補充) 7.發行利率:A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0.62%。B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0.70%。 C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0.80%。(補充)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用於償還借款及屆期之公司債。(補充)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補充)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補充)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在案,後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於櫃檯買賣交易。(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