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生技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3,460,600股
(113/04/23 18:21:4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50)光鼎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及資本公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2,627,0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1,979,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盈餘轉增資2,262,70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1,197,900股,合計發行新股3,460,6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4,606,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30股(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85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配合無實體劃撥作業,凡以劃撥集保獲配股票之股東,前述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經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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