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近五年漿紙合計淨損已達17.5億元,故擬停止新營廠漿、紙之產線運作
(105/09/23 17:42:5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902)台紙新營廠漿、紙產線計劃性停止生產案

1.事實發生日:105/09/23
2.公司名稱: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新營廠漿、紙產線計劃性停止生產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製漿造紙為高耗能、高汙染產業,新營廠又處於西部人口相對稠密地區,環保挑戰日趨嚴峻。此外,由於台灣缺乏林木資源,本廠漿紙產線設備老舊,以致生產成本日增,加上國際漿紙價格低迷,造成長期嚴重虧損。依調整後管理會計結算,近五年漿紙合計淨損金額已達新台幣17.5億元,拖累其他獲利事業對本公司之貢獻,已不符合經營效益及整體產業發展趨勢,故擬停止新營廠漿、紙之產線運作,相關配套措施將依政府法令辦理。
(2)至於新營廠漿、紙線以外之各產線及其他事業體仍繼續營運不受影響,並將持續尋求各項有利之投資或合作機會。
(3)本案經105年9月23日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擬提最近期股東臨時會核備,至於停止生產之時間點,擬請股東會核備授權董事長綜合考量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