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子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大陸合資事業圓信永豐基金管理49%股權,稅前利益4.66億元
(105/10/21 17:23: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投信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大陸合資事業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5/10/21~105/10/2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總交易金額:人民幣160,000,000元(約當新臺幣7.52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廈門農商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廈門國際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稅前)估計約為新臺幣4.66億元,惟最終須依股權轉讓協議支付條件及實際調整數計列。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決策單位: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處分圓信永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股權後,轉投資之數量、金額與持股比率皆為0。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總資產=0.10%
有價證券投資/股東權益=0.12%
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提高資本運用效益與股東權益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將俟臺灣及大陸主管機關核准後執行後續股權移轉交割。以上人民幣兌換新臺幣以1:4.7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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