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科取得新北市汐止區不動產,計約928萬元
(112/11/13 17:02:5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17)中保科-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標示: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995地號
2.建物標示: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2758建號
3.門牌標示: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615號24樓之2
2.事實發生日:112/11/13~112/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9.51平方公尺,折合2.88坪
2.建面:100.20平方公尺,折合43.23坪(含停車位一格)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284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徐蘭英女士為本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因長期承租汐止宿舍,今因該房舍屋況良好,擬納入本公司自有房舍使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東帝士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日期:88/12/9
5.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6,000千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條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買賣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9,587千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莊雅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0) 北市估字第0003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長期承租此不動產做為員工宿舍之用且因屋況良好,如購入後將能免去日後退租須另尋標的之困擾。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1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1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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