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37)旺宏-奉臺灣證券交易所指示,說明四月三日地震對本公司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3/04/11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3年4月3日地震迄今對本公司之影響。 6.因應措施: (1)保險及理賠:本公司保險範圍涵蓋地震事故,並已通報保險公司啟動理賠程序。 (2)復工及營運:本公司業已復工並正常營運,相關產品及服務均未因而遲延。 (3)細項檢驗本公司之設備、原料及報廢品等細項檢驗仍持續進行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