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軒:公司所有財務與會計作業均係依法令規定進行(補充)
(113/03/04 08:59:0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89)瑞軒-就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涉內線交易案遭起訴一事,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公司名稱:瑞軒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各媒體報導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涉內線交易案遭起訴一事
8.因應措施:
坊間新聞報導內容多有自行拼湊與誇大不實之處,對本公司以及當事人名譽皆已構成損害,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從未利用人頭進行交易,本公司亦從未有隱匿利多訊息、刻意低估公司資產或財報不實之情形,本公司所有財務與會計作業均係依法令規定進行,絕無任何不法情事。
另,本公司董事長購股之目的係基於穩定公司經營權而增加長期持股,實際上其購股早於「109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完成日之8個月前即已開始,持續至110年3月15日,且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迄今從未出售任何股份,故從未有利用內線消息進行套利之意圖或獲利千萬之事實。對於坊間不實陳述,謹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呼籲勿再以訛傳訛。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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