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遠鼎向亞泥等取得台北市大安區使用權資產,計約42.95億元
(113/03/25 09:25:5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02)遠東新-代子公司遠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大安區通化段六小段182、182-3、182-4等地號土地之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3/22~113/3/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租賃面積7,648.64平方公尺(折合2,313.71坪)
交易價格:113/3/31至123/3/31,年租金470,000仟元
使用權資產:4,295,444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1)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東資源開發)
(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1)遠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鼎)與遠東資源開發同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2)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原因:為使遠鼎得保有繼續使用遠企大樓產權建物之合法權利,並發揮其社會經濟效益,特此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訂定基地租賃契約
(2)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臺幣4,298,468仟元
(2)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臺幣4,301,741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蔡家和
(2)古健輝、柴又瑄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4)北市估字第000080號
(2)(96)北市估字第000105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及辦公據點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13年3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13年3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相關個股:  1102亞泥1402遠東新